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
〔2017〕95号
2016年立项的自治区级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
项目中期检查答辩安排
各有关学院(中心):
根据《关于开展2017年“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”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学校将组织2016年立项的自治区级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中期检查答辩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中期检查答辩范围
2016年立项的13个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。
二、中期检查答辩内容
答辩内容应涉及本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、经费使用情况、尚待解决的问题、下阶段的工作计划、已取得的成果等方面内容。
三、中期检查答辩要求
1. 参加人员: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。
2. 各项目组需制作PPT,根据PPT进行汇报,汇报5分钟,答辩10分钟。项目汇报人应将项目组制作的实物、图纸、软件或其他支撑材料带至答辩现场,当场演示;电子类材料如PPT、软件、动画等可用U盘拷贝,带到答辩现场,通过投影播放。项目汇报人必须为项目组成员。
四、中期检查答辩地点及时间
1. 第一组:
答辩地点及时间:新城校区第二教学楼205教室(12月20日下午)
参加答辩的项目:立项在机械学院、能动学院、化工学院、土木学院、管理学院、理学院、建筑学院和工程训练中心的8个项目。
2. 第二组:
答辩地点及时间:金川校区教学楼C辅201教室(12月21日下午)
参加答辩的项目:立项在信息学院、电力学院、人文学院、国际商学院和招就处的5个项目。
具体答辩时间安排见附件。
五、其他
如答辩时间和课程、考试冲突,请项目负责人将冲突的时间在12月14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,统一调整。
欢迎全校老师和同学旁听观摩。
联系人:王连波、张辰楠 联系电话:6575847。
附件:
2016年立项的自治区级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中期检查现场答辩时间安排表
内蒙古工业大学教务处
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